根据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现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普通公益性岗位1个,主要负责保洁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符合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之一:
1.西双版纳州办理城镇登记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登记失业连续一年以上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年龄在50岁以下,性别不限,学历不限,专业不限,有较强的责任心。
(四)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及重大疾病。
(五)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作风扎实,服从单位管理和安排。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吸毒、有吸毒史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工资待遇
按公益性岗位人员规定的普通岗位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实地报名:2024年12月17日至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符合条件的有意向者可携带《应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名,具体地址:景洪市宣慰大道三叶路6号206室。
2.网络报名:2024年12月17日至20日(2024年12月20日18:00截止),符合条件的有意向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将《应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xsbnmzj@126.com进行报名。
(二)面试
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时,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对象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录用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用工管理按西双版纳州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0691-2122754,欢迎有意者来电咨询。
附件:
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2月16日